【曾蔭權上訴】曾蔭權許仕仁由大權在握淪階下囚 成敗皆傳奇
發布時間: 2018/07/20 10:32
最後更新: 2018/07/20 11:35
前特首曾蔭權在2017年2月被裁定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成,判囚20個月,今年4月他就定罪、刑期及訟費令提上訴。上訴庭今日(20日)宣判結果,雖然刑期獲減至12個月,但保釋暫未能處理,曾蔭權需即時再次入獄。由於曾蔭權當時服刑只有63天,便獲准保釋外出等候上訴,故他須即時重返獄中繼續監禁。懲教處指出,若在囚人士行為良好,有機會可扣減1/3刑期,換言之,曾蔭權或只需再服刑半年,就可以離開監獄。
曾蔭權與前政務司長許仕仁兩人曾是特區政府的第一和第二把交椅,位處政府最高層,但如今二人均淪為階下囚,令人唏噓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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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蔭權曾經以「終生一個好好的朋友」來形容許仕仁,二人相識超過40年,曾緊密合作逾12年,最為人熟知的是,他們在1998年亞洲金融風暴期間,聯同時任金管局總裁任志剛,齊手對付炒家,破天荒動用逾千億元公帑入市,狙擊國際大炒家,最終成功擊退「大鱷」,化解香港金融危機。
不過,許仕仁在2014年被裁定3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1項串謀公職人員行為失當和1項串謀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共5罪罪成。當時曾蔭權曾主動為許仕仁撰寫求情信,讚揚許於在任期間成功「擊退亞洲金融大鱷」,并帶頭改革香港證券市場,為香港作出巨大貢獻。惜許仕仁最後仍被判囚7年半,並須歸還2007年收受的1,118.2萬元「不明來歷」賄款。
許仕仁之後雖有申請上訴失敗,但由於當時未有保釋外出,故預計若他行為良好,可望明年離開監獄。不過許仕仁分別在1986年12月獲委任為太平紳士、1998年獲頒授金紫荊星章,以及2007年獲頒授大紫荊勳章,3項榮譽均在今年3月2日被褫奪。
至於在1967年加入政府成為二級行政主任的曾蔭權,先後在政府多個部門任職。至1995年出任首位華人財政司,1997年7月香港回歸後成為財政司司長,並在2001年接替陳方安生出任政務司司長。及至2005年3月,時任特首董建華以「健康理由」請辭,曾蔭權在補選中自動當選,同年6月成為香港第二任特首,並力邀合作無間的許仕仁出山,出任位居政府第二把交椅的政務司司長一職。
雖然許仕仁在2007年7月1日政府換屆時離職,但曾蔭權就在2012年6月任期屆滿時才離任,他在2005年至2012年位處香港權力最高峰7年。至2015年10月,曾蔭權被廉政公署控告2項涉嫌違反普通法的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一年後被律政司再加控一項收受利益罪及修訂兩項原有的行為失當罪的內容。最終他被裁定藉公職作出不當行為罪成,被判囚20個月,成為首位淪為階下囚的前特首,更是本港歷來被判罪成的最高級前官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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